包装企业网欢迎您!

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六类防疫物资

http://www.packltd.cn    时间:2020年5月12日    关注数:357 次

摘要:从5月10日起,全国范围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 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简称5+1类防疫物资)。并不是所有防疫物资都不能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日前,义乌市商务局官微发布关于出口防疫物资的热点问题解答。 

暂停6类防疫物资以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内容提到,从5月10日起,全国范围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 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简称5+1类防疫物资)。并不是所有防疫物资都不能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是一种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 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简单来说,“市场采购贸易”主要针对专业市场内“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 

    浙江义乌是全国最早试点“市场采购贸易”的地区。2018年,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 将试点推广至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等地区的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泉州石狮服装城、湖南高桥大市场、亚洲国际家具 材料交易中心、中山市利和灯博中心、成都国际商贸城。 

    另外,义乌市商务局表示,5+1类防疫物资可以在义乌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俗称的“征3%退3%”一般贸易也可以)。 

5类医疗物资产品出口要求 

    如果5类医疗物资产品按中国质量标准出口,需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中国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信息在国家 药监局网站www.nmpa.gov.cn动态更新)。 

    如按国外质量标准出口,生产企业应为医保商会公布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中的企业(即“商务部白名单企业”)。两 类情况报关时均需提交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来自:中塑在线)


  • add220

版权所有:© 包装企业网 浙ICP备14043355号 浙公网安备 33071802100266号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路1315号西京大厦311室 联系电话:0579-82583787 E-mail:info@packlt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