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一塑料厂无环保手续投产遭处罚
http://www.packltd.cn 时间:2017年10月25日 关注数:711 次 |
摘要:2017年6月14日宿迁市环境保护局环保检查中发现江苏豪盛塑料有限公司挤出工段的拉丝挤出机未按照环评及审批要求建设废气收集排放设施;覆膜机、圆织机等生产线无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产。
2017年6月14日宿迁市环境保护局环保检查中发现江苏豪盛塑料有限公司挤出工段的拉丝挤出机未按照环评及审批要求建设废气收集排放设施;覆膜机、圆织机等生产线无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产。
在现场采集证据如下:现场检查(勘查)留存书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年产3500吨塑料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年产3500吨塑料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部分页复印件1份、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1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内膜机生产线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即两仟玖佰柒拾元人民币;
2、对3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未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捌万元罚款。
对此事件行业人士应引以为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对35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未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责令3个月内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到位;对内膜机生产线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来自:慧聪塑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