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 Eagle公司希望重新审判台塑和解获批
http://www.packltd.cn 时间:2014年1月23日 关注数:554 次 |
摘要:美国一位联邦法官在1月16日批准了225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基本上宣告了台塑美国公司和采购了有质量问题的PVC管用于市政供水和污水系统的数十家美国地方政府之间法律纠纷的终结。
此次和解通过调解促成,恰逢为期七周的法庭审判开始之前。在审判中陪审团认定被告之一、管道生产商J-M Manufacturing Co.公司违反了《虚假申报法》(FCA),被判有罪。
J-M公司曾是台塑的子公司,目前更名为JMEagle公司。
JM Eagle是北美最大的管道挤出商,赔偿金将由新的陪审团决定,该陪审团将在这场举报人诉讼的二审中到场。
但在另一个相关案件中,JM提出重新审理的要求,对陪审团的指令提出质疑,并认为如该公司的一名辩护律师所说,工业管道标准被歪曲,导致了’审判不公”。
美国地区法官George Wu目前正在洛杉矶法庭里主审这场旷日持久的复杂诉讼。他对台塑给出了在达成和解后有条件撤回诉讼的选择。但法官直到现在才正式对和解金额是否公平、合理、充分且符合所有各方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
除了2250万美元的现金赔偿外(已托管),和解条件还包括单独协商支付550万美元,作为对原告律师费用的补偿。
原告的代表律师来自Phillips & Cohen LLP法律事务所、Mc Kool Smith法律事务所和Day Pitney LLP法律事务所。原告们包括加州、内华达州和马萨诸塞州,42座城市和供水区,还有十几名介入者,都在1996-2006年间购买JM管道,共58家。
在此期间,JM的一名前雇员指控该公司在明知不达标的情况下在产品上加贴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和美国水务协会的认证评级。
台塑在和解中否认承担任何责任,并同意通过和解来避免增加进一步的法律费用。
台塑的代表律师、来自Holland & Knight LLP法律事务所的Richard T. Williams在接受《塑料新闻》电话采访时说,原告在2006年提出的原理论是,台塑之前一直是JM的母公司。原告担心台塑控制了JM,并授意其作出各种决策。
原告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实际上[台塑]并没有控制JM的产品配方。他们[指JM]自行决定在管道中使用什么材料,复合材料中有何成分,台塑对生产毫无控制权。我们[指台塑]未指派任何生产官员。我们从未做出介入指示或控制。’
Williams说,此外,台塑在这十年期间并不是JM唯一的树脂供应商。
他补充说,“我们原本很担心此案会涉及原材料。直到原告在第一阶段审判中声称他们明确认为复合材料本身是合格的,这才让我们舒了一口气。他们认为,该材料是可以制造出优质管道的。不是针对复合材料或其成分提出指控。”
该案的焦点集中于原告收到的账单是否为虚假陈述,因为交货产品与所陈述的产品不同,这一问题是由一名曾在J-M担任质量主管、后被公司开除的前雇员所提出的,他也是本案的举报人。
JM的律师Paul Chan在请求法官翻案或重新审理的一项动议中说,原告的证人承认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收到的某些管道产品不符行业标准。
Chan提到了美国弗吉尼亚州一名证人的证词说道,JM管道百分百是合格管道。而其他市政代表在法庭上称,无法检验他们的城市所购买的管道是否为劣质产品。
JM Eagle公司正在提请法官重新审理或作为法律事项授予判决动议,他们称陪审团没有遵照正确的指示,而且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轻易做出了对对方有利的裁决。
Chan在1月14日提交的48页的法庭文件中说,一审判决中充满了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和不足之处。
他还称裁决对二审毫无帮助,二审中新的陪审团将决定JMEagle应向原告支付的具体赔偿金额。
Chan写道,经过七年的诉讼和七周的审判,原告从未拿出证据证明他们采购的这些货品是不符合行业标准的,无论是在物理属性还是在生产方式或质量检验方面。
他说,原告的律师早有盘算,一旦无法证明货品不达标,就使用“全部达标”理论这一招数。
Chan坚称,原告的律师利用陪审团指令中的模棱两可来争辩JM向他们提供了在生产方面绝对统一的铁一般的保证。
Chan写道,在这个虚构的保证下,认为JM承诺卖给全球任何地方任何人的每根管道都是符合行业标准的。
在世界任何地方出现产品或测试问题都会迫使JM向每家客户承担责任,包括收到质量上乘且达标的管道的绝大部分客户。’
Chan继续说,JM Eagle公司的管道产品有50年保修期,这对于“原告有理由认为可获取其他任何保证”这一辩词是有力的反驳。
Chan写道,如果法庭任由被歪曲的行业标准来左右审判结果的话,那么将’以一种不公正且毫无意义的责任形式,对已经脆弱不堪的美国经济带来重击。’
Chan总结道,至少需要进行一场重新审理,由其他的陪审团来审理,以’防止如之前那样发生不公。’
法官将在2月24日听取对JM Eagle公司最后一项动议的正反方辩护。
(来自:慧聪塑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