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包装后不退货”违反新“消法”
http://www.packltd.cn 时间:2014年11月10日 关注数:643 次 |
摘要:“双十一”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次质量抽查公告,结果显示,网络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等,合格率只有73.9%。质检总局表示,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每年“双十一”期间都是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高发期。
“双十一”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次质量抽查公告,结果显示,网络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等,合格率只有73.9%。质检总局表示,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每年“双十一”期间都是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高发期。
事实上,不仅是“双十一”,随着新“消法”的实施,消费者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大连市消费指导促进会(以下简称消促会)相关负责人说,目前“7日无理由退货”仍然是大连地区网购投诉案例的热点。今年春天,大连市消费者吴女士团购了一张餐券,却因马上要去外地出差无法使用,在和团购网站交涉退券事宜时,对方表示,“团购页面上注明了‘不支持退款’,所以不能退款。”这让吴女士非常无奈。
“团购虽然是一种特殊的购买形式,但是其网络销售的性质没有变,符合‘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范畴,所以也应该按‘消法’实行相应退货规定。”大连市消促会负责人说。
另外,新“消法”对“7日无理由退货”中有一句话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这被一些网店经营者曲解为“商品包装被拆开即不再完好”。其实,今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在解释“消法”相关条文时已经给出明确解释:非现场购物的商品,拆除包装后,只要商品主体完好,没有损坏,就可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几大变化
后悔权: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买家需承担运费遇欺诈,可获3倍赔偿
欺诈赔偿增加到三倍,不足500元的要赔500元
无需出庭,维权证据发给消费者组织,足不出户可维权
消协可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替所有受害消费者打集体官司
商品有无瑕疵,商家必须负责举证
家电、汽车等耐用商品的质量问题由商家来承担举证责任
双十一之提醒
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无“7日反悔权”
今年3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20年以来首次大修的新“消法”首次赋予“网购”消费者包括“后悔权”等在内的诸多权益,令今年“双十一”的电商大战分外引人关注。大连市消促会特别提醒:新“消法”中的“7日反悔权”并不适用微信朋友圈里的交易。
临近“双十一”,微信朋友圈里各类店铺推荐、热销产品转发等也随之火爆起来。然而,大连市消促会相关负责人提醒,虽然新“消法”填补了对非现场购物规范的空白,但是微信代购属于微信朋友圈中个人对个人的买卖,而“消法”保护的是经营者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微信虽然属于第三方平台,但它只是一个社交平台,本身也没有义务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虽然微信上的买卖多是熟人之间的买卖,但消费者也同样应做好购物调研,确保安全可信。
目前,国内多个城市的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都发出了“双十一”消费警示。大连市消促会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要理性消费,不要盲目从众;购物时要做好调研,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电商;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
市消促会方面提醒,消费者在消费交易时,要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截图,或商家宣传的页面,作为维权的依据。在收到商品时应及时验货试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先申请退款,电商企业平台本身有自己的维权途径和维权团队,也可尽快向消协或工商部门举报。
新“消法”明确的不宜退换货的情况
消费者定做的;
鲜活易腐的;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双十一之揭秘
旅游产品报超低价有的只是噱头
9元住酒店、半价出境游、1元玩景点……“双十一”在线旅游网站的价格大战让消费者期待着“白菜价”去旅游,但不少优惠活动都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
从今年3月开始,在线旅游运营商们就发起了“1元国内门票”“1元出境游”“1元酒店”等价格大战,“双十一”前夕,这场价格大战的硝烟更大范围在业内弥漫。去哪儿网开展6折订酒店活动,不少酒店的价格仅为百元。淘宝旅行“双十一”也推出了上万个旅游度假特惠商品,包括5999元美国西海岸9天、999元全国7地飞成都N天自由行等。
各大旅行网站将各种低价的炫词推在网站首页最醒目的位置,仅看这些宣传口号,低价的诱惑足以令人心动。但记者发现,低价往往伴随着各种严格的限制条件。
首先,“双十一”大促销产品多以预售模式推出,预付定金不可退款。不仅如此,在时间上也有限制,部分网站推出的产品价格确实是有史以来最低,但是出发日期却要到明年3月以后,而近期出发的产品价格则相对高出许多。
而且,低价有时也是噱头,以某网站的1元系列产品为例,其真正1元的位置往往只有一两个,需要消费者秒杀抢购。有网友反映,自己抢了多次从未抢中过。还有某网站推出的类似优惠,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会发现,其所谓的一元住酒店并不是只花一元就可以入住,而是用一元兑换50元的代金券。
此外,记者还发现,很多旅行网站推出的优惠活动中,热门的景点和主流的产品大多缺席,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原本就低价的冷门产品。比如一些低价的自由行产品,条款中实质的意思是,只包含机票、酒店wifi等内容,而并不包括酒店的费用。
旅游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在冲动抢购时,很可能对产品存在误读,因此在下单前,一定要先仔细查看产品描述,核对条款,预见潜在隐患,才能选到真正高性价比的产品。由于“双十一”正好处于传统的旅游淡季,很多线路的价格本身就是最低价,通过传统旅行社也能订到不少低价产品。记者走访本地旅行社了解到,10月份2000元以上的华东五市游,现在只要1000多元,平时20000元以上的欧洲游现在也只要10000元出头。
双十一之数字
大连人对“双十一”喜爱程度下降
“双十一”疯狂抢购真的省钱吗?有大连“剁手族”算了笔经济账:去年“双十一”当天自己花掉的5700余元中,至少1900元商品抢到手后被闲置或送人。去年“双十一”当天,大连人在天猫上的消费额达东北之首。然而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今年大连人对“双十一”的喜爱程度已经落后于沈阳。
“双十一”对大连人的吸引力到底有多大?根据阿里巴巴官方发布的消息,去年天猫“双十一”购物节全天交易额超过350亿元。辽宁全省网民消费了8.8亿元,在全国排名13位。其中,大连地区消费额超过省会城市沈阳,消费额逾2.88亿元,在东北地区成交额居首,箱包皮具、厨房电器和生活电器类消费登上前三甲。大连电商“双十一”发货种类中,服装轻纺类发货量居首,其次是电子产品,第三是海产品。
不过,从近期阿里巴巴方面公布的数字看,大连网民对“双十一”的热情明显下降。目前,辽宁人对“双十一”的喜爱程度排全国第七名。大连人对“双十一”的喜爱程度已落后于沈阳,排名在全国城市前十名之外。
东北财经大学的大三学生小刘说,自己已经从往年的疯狂中清醒过来了。“去年‘双十一’前后一共花掉了2000余元,相当于自己3个月的生活费。”小刘说,“苦等快递以后发现,抢来的几件五六十元的毛衫,质量都不好。”小刘说,穿了几次以后觉得不好,但卖家表示衣服已经穿过,而且不属于质量问题,所以不同意退换。同寝室的姐妹中,也有购买后觉得不满意、尺寸不合适等问题,但和卖家联络后都遇到退换货麻烦的问题,所以这些衣服都成了闲置品。
事实上,小刘的经历不是个例。在高新区工作的钱小姐说,她在去年“双十一”当天消费总额达5700余元,全是衣服、日用百货等,羽绒服、毛衣就占了3000元余元,至今几件衣服还带着吊牌挂在衣橱里。若把因不合身转送掉的或积压着的算作个人“浪费”,钱小姐去年“双十一”浪费掉的商品至少是消费总额的1/3,即1900元左右。
(来自: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