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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膜回收条例一周年 仍有“漏网之鱼”

http://www.packltd.cn    时间:2015年2月6日    关注数:425 次

摘要:农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之一。作为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地区,甘肃省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推广应用农膜,90年代得到全面普及。

  农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之一。作为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地区,甘肃省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推广应用农膜,90年代得到全面普及,近10年来有了 长足发展,甘肃地膜覆盖面积在全国名列第二,仅次于新疆。甘肃省农牧厅的统计显示,2013年,甘肃省各类农作物地膜覆盖2663万亩,地膜使用总量达 15.2万吨,为促进粮食增产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孕育了农膜市场巨大的商机。
  
  农膜的大量推广,弊端就在于使甘肃省面临严峻的“白 色污染”考验。为了规范管理,有效防治“白色污染”,促进农膜市场有序发展,甘肃省相继出台了两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农膜生产地方标准,约束农膜企业的生产 经销行为。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企业不惜掺杂使假、仿冒生产、违规经营,对正常农膜市场秩序形成了严重冲击,最终导致了“劣质产品充斥市场,正规企业 处境艰难”的尴尬局面。有关专业人士指出,农膜市场乱象,绝不仅仅是农膜企业间一场利益的较量,而是“白色污染”威胁下的一场耕地保卫战。
 
   针对白色污染,甘肃省颁布了《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于2014年正式生效。规定甘肃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农用地 膜,但国内其它省份仍在继续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由于超薄地膜价格相对便宜,使用者易于接受而流入甘肃省市场,对这些超薄地膜监管 和查处的难度比较大。
  
  经过一年施行,针对地膜大量使用,特别是超薄地膜大量使用带来的回收难、污染重的问题,甘肃省初步探索出了“强化源头防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运作、行政监管推动”这一解决地膜残留污染问题、促进农田残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
  
   据记者了解,2014年甘肃省财政安排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2000万元,各地共配套安排地膜回收利用专项经费1364万元。目前,甘肃省从事废旧 农膜回收加工的各类企业已达293家,乡、村回收网点达2148个,乡镇政府专兼职管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工作人员明显增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市场化机 制进一步完善。
  
  据统计,2014年甘肃省地膜覆盖面积达2752.5万亩,地膜使用量15.58万吨,地膜回收量11.75万吨,回收利用率达75.4%,比2013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
  
   由于受其他上位法限制,以及地方立法的局限性,《条例》实施一年以来遇到了不少困难。对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执法,《条例》赋予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只有对 销售、使用及回收加工场所的检查权,而没有对农膜生产企业的检查权,没有对流通环节的查封、扣押权,农业部门要开展农膜市场监管、必须协调工商、质监、供 销等部门联合行动,行政执法成本较高。

(来自:中国塑料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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